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建设工程停工、值班应急和复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国信建设集团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9日  浏览次数:4995

合建质安〔2016〕12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春节将至,近期我市迎来了一轮较强冰冻雨雪降温天气,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根据省、市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清形势,将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冬季施工“防滑、防冻、防火、防毒和防坍塌”的各项安全措施,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到突出的位置,做到未雨绸缪,及时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冬季施工、春节期间安全监管和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平稳。

    二、认真做好春节停工前的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在建设工程春节停工前,对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的专项检查,重点对各类易燃(易爆)、可燃材料集中进行清理,合理堆放覆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对基坑、脚手架、模板和设备基础进行检查加固,做好排水工作;完善施工现场各类临边、洞口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警示标志;电源线路和配电(开关)箱进行断电和上锁;对所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高处作业吊篮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保养工作等。同时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利用停工放假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现场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硬化施工现场的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以及生活区、办公区,改进施工现场的排水、车辆冲洗设施,为年后施工做好准备。

    工地全面停工前,施工单位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合肥市建设工地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附件一)和《春节期间建设工地值班表》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工程安全监督机构。

    三、切实加强春节假期期间的值班应急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春节假期期间值班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安全带班制度,合理安排好春节放假期间的值班工作,提前制定值班计划,加强门卫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责检查督促各项目值班人员在岗尽责,同时要确保值班人员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通讯畅通,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进行报告。

     四、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前的隐患排查工作

    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复工检查中,在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建筑起重机械全面细致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就位,以及项目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要求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检查。特别是要加强新近和转岗工人的上岗或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并做好记录,未经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

    施工单位复工自查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要对施工单位自查整改情况现场予以复核并报建设单位审批,经建设单位签字审批后,方可复工。工地全面复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一个工作日将《合肥市建设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告》(附件二)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建设安全监督机构。

   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节后复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我委也将进行随机抽查,凡检查中发现未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复工安全检查合格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主要管理人员不到岗履责的,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将责令工程停工,并对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严格问责。

合肥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月26日        

附件一合肥市建设工地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报告.doc

附件二合肥市建设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