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质安 [2015]68 号
各县(市)区住建(建设、建管)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肥各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
随着气温的明显下降,我市已进入冬季施工时期,为切实做好冬季尤其是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就做好我市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冬季施工的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冬季施工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切实保证冬季施工人力、物力、财力上的投入,全面落实各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冬季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根据《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的规定,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或当日最低环境气温低于0℃时,即进入冬期施工。各相关单位要在入冬前积极组织好冬季施工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保证措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各施工企业应做好冬季施工管理的准备工作,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前编制行之有效的冬季施工专项方案。不能确保冬季施工安全的项目一律禁止施工。
2、组织现场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冬季施工前培训,学习冬季施工规程,强化操作工人冬季施工意识,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质量、安全隐患。
3、各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核施工企业编制的冬季施工方案,认真检查冬季施工管理责任制、施工措施的落实情况。
4、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和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自党的十八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强化“红线”意识,始终保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警醒意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盲目乐观思想。
三、突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1、加强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消防安全管理。要针对冬季施工现场易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严格履行电焊、切割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加强施工现场动火管理;重点完善可燃、易燃物堆放和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配电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防火重要场所和区域消防安全器材的配备、管理与使用;务必强化现场和生活区临时用电的管理,重点排查职工宿舍电线敷设和用电电器使用状况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防火巡查检查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2、强化施工现场防冻、防滑措施管理。要根据天气变化,灵活安排工程作业;在遇到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时,要立即暂停室外露天作业,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水和积雪,采取有效的防冻、防滑措施。对基坑、楼面、楼梯临边及预留洞口、电梯井口等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设置醒目安全警示标识,不得随意拆除;登高作业人员必须配戴防滑鞋、防护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采取有效的防滑防冻措施。
3、加强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要重点做好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检测验收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种安全限位保险装置灵敏可靠,确保符合安全使用性能要求。要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的安装(含顶升、加节)、拆除环节管理,严禁在大风、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进行安装(含顶升、加节)、拆除作业。要加强上下班和特种操作人员外出期间的起重机械设备管理,严禁超载、超员运行和无证人员操作。
4、加强从业人员冬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等形式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冬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同时与“三级教育”、技术交底相结合,重点强调冬季安全施工注意事项、防范要求,切实提高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教育要管用,要注重针对性。
5、扎实抓好冬季建筑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局,结合实际,主动作为,突出重点,坚持不懈抓好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通过示范引领、狠抓整改、严管重罚等手段,使全市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6、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及工程项目部要建立专人24小时值班制度,尤其在“元旦、春节”节假日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对各种突发事故、重大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工程监督机构要加大辖区内工程项目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对发现相关责任主体贯彻落实不到位、项目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要责令立即停工整改,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不留情面。在冬期施工期间,市城乡建委将组织冬季施工专项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对不按要求落实措施,施工现场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或者隐患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严格实施责任追究,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合肥市城乡建设会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