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函〔2015〕92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建设委)、广德、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局):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徽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的通知》(皖安〔2015〕10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5月25日
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重点,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和舆论引导,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提供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建筑施工、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宣讲队伍,深入施工工地、企业,开展建筑、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安全宣讲活动。宣讲内容主要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政策要求,建筑、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二)深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暨安全监管通应用工作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大力推进建筑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对施工企业动态信用评价。全面推进安全监管通系统,确保建筑施工现场关键环节和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到岗履职,实现项目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信用环境,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制,
(三)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各市(县)要突出建筑施工行业特点,通过举办建筑安全事故案例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开展反思讨论、安全隐患排查等活动,对典型事故和我省建筑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6月16日的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按照统一主题和要求,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五)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动
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二年行动和“六打六治”专题行,进一步遏制较大事故发生,继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预防坍塌事故专项行动,着重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检测、验收、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脚手架工程的搭设方案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及使用等情况;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专家论证、交底、验收等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暨建筑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全面深入排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摸清安全隐患薄弱环节、薄弱地区,做到一切安全隐患归零后才可生产。突出整治5类分部分项工程: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要求施工现场落实“五个必须”: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七)开展建筑施工消防安全检查专项行动
按照《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是否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各项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筑施工企业是否确保企业的相关各项制度措施真正落实到在建工程项目上,确保建筑施工消防安全。
(八)加强燃气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行动
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5﹞111号)的要求,全面排查和整改燃气生产、贮存、输送、经营加气、使用等环节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制定燃气应急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贯彻“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建筑、市政公用行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以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为着力点,严厉打击资质挂靠、人员不到岗、不履行建设程序等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地要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通过在企业、施工现场等场地、场所张贴和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制作墙报、宣传栏,发送手机短信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
请各市(县)将“安全生产月”主要活动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报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邮箱:73289544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