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关于印发《2015年合肥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安徽国信建设集团   发布时间:2015年1月8日  浏览次数:3410

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级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2015年合肥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5年1月5日            

 

                           

 

2015年合肥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理安全生产、依法提高工程质量,认真学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围绕深化质量安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质量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继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质量、安全两个保障体系正常运行,不断提高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坚决遏制较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工程质量投诉,房屋市政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政府及省厅下达的指标范围内;进一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杜绝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一)继续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省厅有关文件,制定建设工程五方主体终身责任追究的具体落实措施和办法,继续与房地产主管部门联动,强化分户验收工作的深入推进,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前期、后期分包工程整顿和治理;深化“红黄牌”警示制度,建立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黑名单”公布制度。对野蛮施工、强行作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屡教不改的责任单位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项目,不仅要依法进行严厉处罚,还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切实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安全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切实可行的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费用投入使用管理相关制度,实行“报监转入、项目实施、企业验收、监理评价、建设核查”等方式,加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将专款专用真正落到实处。

  (三)推进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制定推进标准化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办法,通过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标准化的考评,促进各方建设责任主体开展标准化管理,规范施工和作业流程,达到提高质量、预防事故的目的。

  (四)强化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安监部门、房地产部门联动,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责任为主线,明确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管理职责。结合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以及我市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对安全责任、分包工程、分户验收等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治理,逐步规范建设单位的质量安全行为。

  (五)继续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包括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安拆等)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适时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托事故调查,实行部门联动,探索对事故进行追责的方式,推动建设、监理和施工等各方责任主体有效履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职责,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风险降到最低。

   (六)继续强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动态考核管理。积极引导全市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行业自律,通过检测分会组成自律委员会,由自律委员会跟踪督查检测市场严重违规行为,并为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查处提供依据,坚决打击“假取样、假检测、假报告”违规行为;继续深化对检测机构的标准化管理,对全市检测机构实行A、B、C信誉分类管理,促进检测机构加强内部建设和自身管理,有效提高检测行业管理水平。

  (七)加强对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继续完善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制度,优化本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监管模式,积极鼓励轨道交通施工企业开展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强化轨道交通工程风险点的管控,同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联合,认真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营造综合治理的良好态势。

  (八)落实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建质[2014]15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14]111号)研究本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模式,规范工作程序,提升工作能力,提高履责水平,将压力传递到企业、传递到项目、传递到一线,把安全风险降至可控范围和最低,确保城乡建设顺利发展。

  (九)继续强化工伤保险制度的落实。按照我委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肥市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与人社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赔付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付尽付”,努力为广大建筑施工作业人员架设一道工伤保险的“安全网”;此外,进一步规范施工企业对工伤事故申报、调查、处置、预防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提高企业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管控,努力降低受伤事故率,确保一线作业人员安全。

   (十)构建完善全市城乡建设系统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业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的原则,坚持“属地化、网格化”的层级监管体系,督促部分县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推进监督资质认定工作,并根据《合肥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等相关要求,全面落实城乡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质量工作责任制。